审讯室场所应当具备通风等基本条件,室内用电应当采用低压电源;墙面、门窗应当作隔音和防撞处理。讯问室、询问违法嫌疑人的询问室应当设置违法犯罪嫌疑人专用座椅。座椅应当牢固并且有安全防护装置,椅脚安全固定于地面,座椅与墙壁及工作台等设施应当保持安全距离。接待区、办案区应当安装可覆盖区域内外且具有数据存储功能的电子监控设备,室内光照亮度应当满足录像要求,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声像监控区域”标示牌。
审讯室墙体防撞软包软化处理,应具备防撞、阻燃、吸音、隔音、环保等性能,防撞性保证嫌疑犯人或犯人有些过激或极端行为,避免有撞墙事件发生。阻燃性是保证火灾发生,避免有些嫌疑犯人或犯人有纵火行为,造成不可挽回损失。吸音、隔音性,是保证信息保密性,在办公过程中避免审讯、询问等信息被泄露。环保性,可以保证办案人员和嫌疑犯人或犯人的身心健康,办案人员和犯人长期在这环境,无毒无味材料是保障。